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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诚以恒,终无愧悔――从高明老师的书读到和想到的(李零)

 

2018年1月10日,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资深教授高明先生在京逝世,享年92岁。作为新中国所培养的第一代考古学学家与古文字学家,高明先生在考古、古文字教学与研究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做出了卓越贡献。为纪念高明教授,下面刊发李零先生2005年记述高明先生的文章。

 

2008年高明先生于北大蓝旗营家中

 

持诚以恒,终无愧悔――从高明老师的书读到和想到的

 

文丨李零

 

俗话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读书人最重虚名,能够看破名的,少之又少。澹泊名利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见过的古文字学家,张政�R先生是这样的人,高老师也是这样的人。他们都是非常厚道的人。

人有生前之名,也有身后之名。我们和古人打交道,只读其书,不见其人,什么恩怨是非,道德高下,统统烟消云散,距离产生美感。但活人呢,情况却大不一样,人和书都很重要。如果密迩相处,人更重要。你会发现,有些名气很大的人,其实并不可敬可爱;有些非常可敬可爱的人,名气反而不大。有时候,人和学问还正好相反:得之博大,失之油滑;得之谨严,失之苛狭。人好学问好,当然最好,但让我挑一样,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因为,谁会乐于和一个缺乏真诚缺乏宽容自己不轻松也让别人轻松不起来的人聊天谈心讲心里话呢,除非你自己就是个虚头八脑的人。

高老师是我非常敬佩的学者,不仅是他的书,也是他的为人。特别是他的为人,和他面对面谈话,心对心交流,尤其让我感到轻松愉快。

我和高老师认识多年。当年,我在考古所,就认识高老师;调来北大,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但我觉得,对高老师,我还理解得很不够,我们的学术界,特别是古文字学界,对高老师的重视也很不够,甚至存在歧视和偏见。如以高老师作课堂教学的靶子和辅导学生写论文批判高老师,就是我身边发生的事情。这是极不公正的。

高老师写的书很多,每出一书,他都送我。最近,我把这些书放在一起,重新学习了一遍。这里,我把我的体会讲一下。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高老师不是个一般的古文字学家,即通常认为,纯属汉语专业的古文字学家,更不是那种撅着屁股认字,热衷纠谬订错,专跟同行抬杠较真毁人不倦的古文字学家。现在的古文字学家,多半是这样一种概念,特别是年轻一代的风气,完全是这种样子。高老师不一样,他不是这种“正宗的”古文字学家,而是个考古出身的古文字学家。他忠于职守,勤于著述,为北京大学历史系的考古专业,也为后来的北京大学考古系培养了很多优秀人材(如葛英会、连劭名、曹玮、来国龙、许全胜、王明钦,等等)。一个学者,不管本事大小,他对他从事的事业倾心热爱,笔耕不辍,尽心竭力,这就够了,何必再说三道四。

为了让我的同行对高老师的贡献有一个全面了解,我先讲一下高老师的考古经历。

高老师,1926年12月22日生,天津人,有天津人的豁达和开朗,鹤发童颜,今年(本文写于2005年――编者注)已经79岁。解放初,他已参加革命工作,曾在北京市劳动局当干部。1952年,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这是北大历史系成立考古专业的第一届招生。1956年,高老师毕业,留校任教,一直到退休,都是在这个岗位上。

1976年以前,高老师除课堂教学,经常带考古专业的学生参加田野实习。他主持或参加过许多重要的考古发掘和调查。这段难得的经历,别人很少提起,他自己也很少提起。他说,考古是门靠发现吃饭的学问,很多人辛辛苦苦,全靠这些发现,他们对这些发现非常在乎,对发现的解释权和发明权也非常在乎,惟恐别人抢材料。所以,凡遇此类问题,他总是能避的就避,能让的就让,发掘完,材料一交,走人。对这段经历,他轻描淡写,一点都不在乎。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他是我国考古学界的一位老前辈。

毕业后,紧接着,1957年反右,1958年大跃进,他都参加了。很多同室操戈人整人的故事,不堪回首,我听他讲过。

1958年,高老师带领考古专业54级的本科生(还有苏联留学生刘克甫和两个朝鲜留学生)到陕西华县实习,发掘泉护村、安家堡、骞家窑、元君庙的仰韶文化遗址和墓地,当时是副博士研究生的杨建芳和张忠培先生任辅导员。发掘收获,见黄河水库考古队华县队《陕西华县柳子镇第二次发掘的主要收获》,《考古》1959年2期,71-75页;北京大学考古教研室华县报告编写组《华县、渭南古代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学报》1980年3期,297-328页;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元君庙仰韶墓地》,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年;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华县泉护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发掘回来,系里调高老师支援新疆,他没去。去了就糟了,我这么想。高老师的一生都会因此而改变。

1959-1960年,三年困难时期,饿肚子,高老师在北京昌平斋堂下放劳动。

1961年,高老师和邹衡、俞伟超、李伯谦先生带领58级的学生到北京昌平县实习,共同主持了雪山遗址的发掘,发现了雪山文化,分为三期,分别相当于红山、龙山和夏商。这次发掘,报告未出,只有简单介绍,见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编《北京考古四十年》,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0年,22-25页。

1962年,高老师和严文明、夏超雄、李伯谦、张剑奇先生带领59级的学生(还有越南留学生二人)到河南安阳市实习,参加了安阳大司空村的发掘,简报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2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简报》,《考古》1964年8期,380-384页。

1963年,高老师带领部分59级的学生到山西省侯马工作站,在工作站张万钟先生的指导下整理陶器资料,并对天马-曲村一带的西周遗址和古城遗址进行了调查和试掘。这是最早对天马―曲村遗址的调查和试掘。

1964-1965年是四清运动时期,高老师在北京昌平县参加四清工作。

1966-1976年是“文化革命”时期。考古专业内又有很多同室操戈人整人的故事,更加激烈。1966-1969年在学校搞运动,1969-1971年下干校(在江西鲤鱼洲),1970-1976年是工农兵上大学时期。

1975年,高老师和赵朝洪、张剑奇先生带领73级的学生到陕西咸阳进行田野实习,参加陕西省文管会、西安市文管会、北大历史系考古专业组成的联合考古队,负责主持了阿房宫遗址中“北司”遗址的清理和发掘。实习结束后,并同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的徐锡台先生赴扶风、岐山进行考古调查,为次年74级学生的田野实习划定发掘范围,确定以扶风召陈和岐山凤雏为发掘地点。

1976年,高老师主动提出不参加74级学生在周原遗址的发掘,改同吕遵谔、赵朝洪先生带领73级的学生到山东淄博市齐临淄古城桓公台、河崖头等东周遗址进行发掘。

“文革”结束后,高老师同苏秉琦先生谈过,希望脱离田野工作,专心从事古文字教学和古文字研究,获得领导批准。他的考古生涯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了。

高老师参加过的考古发掘和考古调查,时间范围包括新石器时代(如泉护村、元君庙的仰韶遗址和墓葬,以及雪山遗址)、商代(大司空村遗址)、西周(天马-曲村遗址和周原遗址)、东周(侯马古城遗址、桓公台遗址和河崖头战国墓)和秦代(阿房宫遗址),早期各个时段,都有亲自动手的经验。这些工作,有些很重要。如天马-曲村遗址和周原遗址的调查和试掘,就是后来开展工作的序幕,现在谁都知道这两个遗址,名气非常大;雪山遗址,也是北京地区很有代表性的考古学文化。在下面的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考古训练和考古实践对他的古文字研究有重要影响。这种影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历史、文献和考古三结合的大视野,高老师的古文字研究和古文献研究,早期各段都有所涉及,每个时段的文字,他都是从文字背后的多重背景寻找说话依据;二是他的作品大量使用了考古材料和考古方法,不光是就字论字,而是结合着考古实物,考虑到它们的组合、形制、纹饰,以及考古的年代序列和遗址分布。

中国的古史研究,其实是一门综合性的学问。尽管专业分工把它分成了许多领域,但实际上是同一门学问。学者按各自的专业训练分疆划界,往往限制了人们的眼界。越是自成系统,技术性和专业化强的领域,越是容易变成壁垒分明自我满足的封闭系统。“我离开谁都行,谁离开我都不行”,就是这种故步自封的典型表达。考古研究有这类问题,古文字研究也有这类问题。正是因为有这这种状况,我们才特别需要跨学科的研究和沟通。

古文字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考古学、历史学、文献学,都有份。但今天,很多人都以为,它只是一门识字的学问。我和这种看法不同。因为事实上,罗王之学和罗王之学的传人绝大多数都不是把自己局限于这种学问,而是把地下出土的各种材料,当作研究三代上古历史的线索。以往从事这门学问的研究者,其实是来自不同的领域。他们当中,既有传统的金石学家,也有西学引进后的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既有传统的小学家和考据学家,也有西学引进后的语言学家。传统小学家,即所谓章黄之学,原来是在这个范围之外,现代语言学家的参与也相当晚。这是一门新旧杂糅大家拼凑起来的学问。我们需要的是彼此尊重和取长补短,特别是边缘学者,边缘学者从事的跨学科研究,对于不同领域的沟通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比如甲骨学研究上的“四堂”:罗雪堂、王观堂、董彦堂、郭鼎堂,罗、王,严格讲起来,是金石学家和历史学家,郭沫若是历史学家,董作宾是考古学家。他们都是跨越不同领域的学者。谁都不会因为他们不是“单打一”地研究古文字,就说他们不是古文字学家。相反,正像董作宾对甲骨学有巨大贡献一样,考古学家利用考古学知识研究古文字,也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角度。比如他把甲骨分为五期,就是从考古分期必然会提出的问题。

同样,说到北大考古系(现在是考古文博学院)的古文字建设,说到更广泛意义上的古文字教学体系的建设,高老师是功不可没。我希望,大家读他的书,一定要注意他的学术背景,千万不要忽视这一点,更不要忘记这一点。

 

高老师从事古文字教学,是从1960年开始。在他之前,古文字课是由两位最著名的古文字学家讲授:1952-1953年是由张政�R先生讲授,1954-1957年是由唐兰先生讲授。唐兰先生之后,1958-1959年,还有一段是由孙贯文先生讲授。高老师接手这门课,难度很大,带有白手起家的性质。当然,在其后的很多年里,唐先生给了他很多指导,孙贯文先生也给了他很多帮助。在高老师的著作中,我们不难看到唐先生的很多影响。高老师一直是怀着极大敬意,称呼唐先生为“我的老师”。孙贯文先生,也是高老师最怀念的故人,被他亲切地称他为“良师”、“益友”(《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序言)。

我在上面说过,1956-1976年,这20年里,高老师把很多时间都花在了带学生田野实习上。历次政治运动也无端耗费了他的很多生命,就像那个年代的很多前辈一样。这段时间里,高老师正式发表的文章只有三篇:

(1)《建国以来商周青铜器的发现与研究》,《文物》1959年10期,24-31页。

(2)《略论汲县山彪镇一号墓的年代》,《考古》1962年4期,211-215页。

(3)《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和文字的功绩》,《文物》1973年12期,6-13页(与俞伟超先生合作)。

前两篇,发表于“文革”之前,后来收入了《高明论著选集》。后一篇,发表于“文革”期间,是与俞伟超先生合作,没有收入《高明论著选集》。

1970-1978年,是工农兵上大学的时代。这段时间里,考古专业陆续编印过一批考古学教材。1974年,高老师也编印了《古文字学讲义》(试用教材)。这份讲义就是他后来写作《古文字类编》和《中国古文字学通论》的基础。

 

高老师的著作主要写成于1976年以后,发表则是1980年以来。1976年,“文革”的结束,解放了所有中国人,也解放了高老师。

1980-2001年,高老师共出版了六本专著:

(1)《古文字类编》,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2)《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初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修订版)。

(3)《古陶文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4)《古陶文字徵》,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与葛英会先生合作)。

(5)《帛书老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

(6)《高明论著选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

这六本书,(1)(2)两种是在《古文字学讲义》的基础上写成,是高老师对其古文字教学的总结;(3)(4)两种是系统研究古陶文的专著;(5)是研究马王堆帛书《老子》的考据之作;(6)是单篇论文的选萃。此外,高老师还有其他一些作品,限于篇幅,下面不再谈。

在欧美国家里,很多教授都是一本书主义或两本书主义。我国老一代的学者,有些连一本书都没有。但高老师却写了六本很有份量的书,比起他的同辈,是相当高产的。然而,高老师在职称晋升上却并不顺利,退休时连一个“博导”的头衔都没有。真让我们这些晚辈惭愧惶恐,不合理呀。

我先说一下高老师的头两本书。

中国的古文字教学,在高等院校的教学中,本来就是稀缺,世俗多神话为绝学。

1978年恢复研究生考试,最初只有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招收古文字研究生。我读研究生那阵儿,好多老先生还在。老先生带学生,一般都是口传心授,直接从原材料摸起。长时间里,古文字教学一直都是苦于没有教材。如果大家能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体会一下,古文字教学,从无书到有书,道路有多艰险,大家就会理解,高老师的贡献有多大。第一,那时没有今天这样的条件,所有原材料,著录都很分散,要自己动手一本本摸,工具书很匮乏,高老师是用20年的功夫,积累历年的教学实践,才写成这两本书。第二,我们学校,中文系和考古系都开古文字课,但中文系的古文字课,讲授对象是研究生,没有正式教材,本科生是讲文字学概要,文字学概要是按汉语专业的要求设计的课程,讲的是一般的文字学,而不是古文字学。考古系,情况不一样,他的讲授对象是所有学考古的学生,不光学古文字的研究生要学,本科生也要学,教材的意义更大。第三,高老师的这两本书是出版于1980和1987年,不但比裘锡圭先生的《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要早,也比其他的古文字教材要早。不管有什么缺点错误,它们毕竟是最早完成的系统讲授古文字课的合格教材,当时那是头一份。1992年,《中国古文字通论》获得全国教材一等奖和全国优秀教材特等奖,那是当之无愧。

说到这里,我想插一句话。我们的学术界有一种倾向,就是看重结果胜于开端。这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后来居上”的“后来”,总要尊重它所踩的肩膀。其实,对于一个学科来说,提出问题,划定范围,也非常重要,特别是在白手起家的草创之际。全局性的突破,理论性的突破,尤其重在开端,细节的对错并不是关键问题。从无到有和从有到有,就是不一样。别人怎么看,我不管。反正在我看来,高老师对古文字教学有筚路蓝缕的开拓之功,这一点绝不能抹杀。

研究古陶文,也是一种填补空白的工作。中国的古文字材料,甲骨、金文都有汇编性的图录和工具书,惟独陶文,相对冷落。长时间里,大家一直使用的是《季木藏陶》和《古陶文�T录》。这两本书,我也经常用。前者,应中华书局之请,我对周氏家藏本还做过分类考释。平心而论,它比这两本书,无论是在材料的丰富性上,还是在文字考释的水平上,都有巨大进步。有人私下对这两本书横加挑剔倒也罢了,但要说它们连《季木藏陶》和《古陶文�T录》的水平都不如,那可就太过分了。特别是,高老师写这两本书,那是倍尝艰辛。我知道,为了复印各种拓本集中的材料,他需要少许资金的支持,但向学校申请,不批准,很多花费,只好自己掏腰包。我们现在的科研制度,是花钱才叫成绩,花大钱才叫大成绩。对比当时特别是今天那些虚糜国帑、脑满肠肥的浩大工程,我只有一个感觉,就是高老师的书太不容易,让我们这些旁观者都感到委屈。

马王堆帛书《老子》,基本上属于文献学研究。过去,很多研究《老子》的学者读惯了传世本,对传世本形成感情,形成心理定势,帛书本发现后,他们总想折衷二者,说帛书本和传世本各有千秋,应该择善而从。高老师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帛书本有自己的历史传承,不能不问历史先后,任意搀杂。我们从校勘学的常识看,从文本演变的历史规律看,高老师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他汇集所有材料,做全面整理,在《老子》研究上也是独树一帜,深得古文献界和哲学史界的好评。

 

 

高老师的论文集,对研究高老师的研究范围和前后变化也很重要。

这些文章,可以分为五组。

(一)文集的前五篇,主要是谈文字起源、古文字的演变规律和释字体例。

《论陶符兼谈汉字的起源》是谈文字起源。这个问题还是一个在探讨中的问题。作者认为,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刻划符号,大多都是符号,不是文字。前者只能叫陶符,后者才是陶文。陶符是六书概念中的指事,光有指事,还构不成文字,文字要待会意、形声具,才会产生。指事不是文字的源头,象形才是文字的源头。这篇文章和《“图形文字”即汉字古体说》可以相互参看。作者认为,通常称为族徽的商代族名用字,不是图画,而是文字,与同时期的甲骨文比较,特点更为原始,应该叫“图形文字”。这两篇文章的观点,比较接近唐兰先生的“文字起源是图画”说。《略论汉字形体演变的一般规律》、《古体汉字义近形旁通用例》和《谈汉字中的别字和误字》是讲文字体例,作者对古文字的演变规律和释字体例有系统总结。前两篇是《通论》上篇的准备,后一篇是《通论》上篇的补充。这组文章,讨论的都是古文字研究中最基本的问题。他对陶符和陶文的界定,为日后编写《古陶文汇编》、《古陶文字徵》划定了范围。别字和误字,过去注意较多主要是碑刻、墓志和敦煌卷子,其实早期文字也有这类问题。我们从近年发现的简帛古书看,这个问题很重要。早期文字,除去形借音假、同义互换,这一条也不能忽略。

(二)文集的第六至第九篇,主要谈甲骨文。

《从甲骨文中所见王与帝的实质看商代社会》是谈甲骨文中“王”与“帝”的不同,作者认为,它们各有来源。在商代卜辞中,王是世俗的军事首领,而帝是由直系父辈先王演化成的主宰宇宙的宗教神灵。周人只称王,不称帝,是强调其天下一统、至高至尊的地位,比商王更有权威性。《武丁时代“贞※卜辞”之再研究》是考卜辞“贞※”为“贞冥”,同郭沫若、唐兰先生的“贞※”说进行商榷。作者认为,有关辞例与妇女分娩生孩子无关,而是卜病之辞。现在,学者有新的想法。如最近发表的赵平安《从楚简“娩”字的释读谈到甲骨文的“娩※”》(李学勤、谢桂华主编《简帛研究二○○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上册,55-59页)引用我对上博楚简“免”字的看法,对卜辞中的有关辞例进行再讨论,就是支持旧说。这在古文字讨论中是很正常也很平常的事,不必多说。《论商周时代的臣和小臣》也是讨论商代社会的论文,作者认为“小臣”是与“臣”或“大臣”对应,是宫廷内伺候王室生活的各种近侍,多数身份卑微,可能是后世太监的前身。《略论周原甲骨文的族属》是讨论周原甲骨研究中的大问题。这批甲骨是商人的甲骨还是周人的甲骨,一向有争论,特别是涉及商王祭祀的那几片,最近周公庙遗址又出土了一批西周甲骨,这个问题仍有争论。作者认为,它们都是周人的甲骨。虽然,在具体分析上,我和高老师的想法还不完全一样,但总的结论,我完全同意。

(三)文集的第十至第十八篇,主要谈金文和铜器研究。

《从金文资料谈西周商业》和《西周金文“※”字资料整理和研究》,主要是围绕西周金文中的“※”字讨论西周商业。这个字,目前学术界有两种看法,一种是释“贮”,一种是释“贾”。高老师持前说。不管这种意见是否对,他对有关材料做了全面讨论。《建国以来商周青铜器的发现及研究》和《略论汲县山彪镇一号墓的年代》,是作者早年发表,上面已经提到。前者是综述50年代发现的商周青铜器,在当时是很好的介绍。后者是同考古界的前辈郭宝钧先生商榷。作者从墓中出土的器物和铭文两方面看,认为山彪镇一号墓不是战国晚期墓,而是战国早期墓。《中原地区东周时代青铜礼器研究》是一篇长文,分上、中、下三篇发表,上篇考组合,中篇考形制,下篇考纹饰。这篇文章非常重要,研究东周铜器,秦、楚讨论比较多,中原地区较少。研究后者,这篇最有综合性。过去,研究东周考古,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的《洛阳中州路》(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是典型报告。这部报告的写成与苏秉琦先生的指导有关,很多前辈都很推崇它。但报告中的铜器墓,数量有限,随着考古材料增多,日益显得单薄,此文选取22个典型铜器群,其中包括《中州路》的4个例子,分为10组,进行讨论,不但材料增多,分析也更为细致。比如,《中州路》的定年普遍有点偏早,应当调整,高老师的调整是令人信服的。还有山彪镇一号墓,作者也修正了自己的若干看法。《※、�考辨》是研究铜器定名。铜器定名,多出宋人,很多是正确的,但也有个别名称是错误的。比如考古报告和博物馆陈列中习惯上称为“�”的器物,就是个错误的定名,其实应改称为瑚。1958年和1978年,唐兰先生已指出这一点。1977年,海外学者Chang Cheng-mei(中文原名待考)也发表过类似看法,但详细论定,还是高老师的这篇文章。可惜的是,直到现在很多考古报告和博物馆陈列,还是沿用错误的定名。《谈古越阁藏吴王夫差剑》是谈古越阁收藏的一把吴王夫差剑,作者把它定为林寿晋先生所分东周青铜剑的III型,认为这是春秋晚期的一种新剑型,而且最初见于吴王阖闾自作用剑,可称“吴王阖闾型剑”。此外,文集未收,我还想提到的是,高老师和俞伟超先生合写过一篇很有影响的长文,即《周代用鼎制度研究》,最初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年1-3期。此文初稿是由高明先生撰写,俞老师看过,认为很重要,曾建议他单独出个小册子,惟文中缺少西周部分,遂商议合作,对全文进行彻底改造。这篇文章,在学术界虽仍有争议,比如我自己就对作者的“鼎分镬、升、羞”说,以及鼎数的分配原则都有一些不同看法,并就此做过进一步讨论。但我们都从这篇文章获得过很多灵感和启发。我一直有一个看法,即学术上真正带有突破性的问题,带有全局性的问题,都不能以简单的对错,用计点的方式去评价。这种启发绝不是颠扑不破但也鸡零狗碎的考证所可比肩。此文现已收入俞伟超《先秦两汉考古学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62-114页),请参看。

(4)文集的第十九至二十二篇,主要谈陶文和与陶文有关的问题。

过去研究的陶文,主要是指东周和东周以后的陶文,大部分金石拓本,其收载范围都是如此。年代更早的东西,向来不为治古文字者所关心留意。《略谈古代陶器符号、陶器图像和陶器文字》和《商代陶文》正好是谈陶文研究中最早的部分。作者不仅对陶符和陶文做了严格界定,而且讨论了许多最新发现,如丁公遗址出土陶片上的11个符号到底是不是文字的问题。《从临淄陶文看※里制陶业》是从古文字材料考证战国时期齐都临淄的制陶业,这个问题也是齐陶文研究中的关键问题。作者不但考文字,还运用了有关的发掘材料,其中就包括上文所说1975年春作者亲自参加发掘,在桓公台、河崖头等遗址的发现。《说“※”及其相关问题》是和著名战国文字专家朱德熙先生商榷。这篇文章也和齐陶文的研究有很大关系。作者指出,朱文引用的两件铜方升其实都是伪器(裘锡圭先生已有类似疑问);其中“右里”后的那个字,到底是什么字还可讨论,但肯定不是“※”字,释“厩”不能成立;最后的器名,异说纷纭,作者认为是上从�p,下从金,也和朱氏释“馔”不同。文章的基本观点我是赞成的。另外,我读此文,还有一点感想。朱先生是大家,我们都很尊重,但绝不是不可商榷。如果真是不可商榷,或者如某些人认为的那样,大学者肯定不犯错误,犯了也是高级错误,那就取消了古文字这门学问。因为古文字这门学问,对外虽有神秘性,但恰恰是个答案铁板钉钉而认识反而最难确定的领域,对错只在一闪念。古文字学家也是人,不犯错误不是人,犯错误乃是正常之事,不犯反而不正常。不允许别人犯错误,是霸道。不允许自己犯错误,则根本做不到。结果只能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在此文引用的一些文章中,我们可以发现,权威的作用有多大,比如朱先生释“厩”,本来不过是一种假说,但此说一出,竟有那么多学者靡然风从。这是发人深省的。还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问题。一是郭店楚简中读为“诈”的那个字(从虍从且从又),裘锡圭先生的读法本来是对的,上博楚简的辞例可以证明,这个读法很正确。但他一出来检讨,大家就全部转向,不但有人号召,群起学习他的高风亮节,还全部跟着他,错误地改释为“虑”。二是裘先生把上博楚简中“孔子”的合文改读为“卜子”,这也不过是裘先生的即兴发言,但李学勤先生一支持,大家又有新一轮的学习狂潮。即使裘先生自己也声明放弃此说后,还有人说,是别人陷害他,故意引导他犯错误。其实,他老人家也会犯错误,这有什么奇怪?奇怪的只是如此盲目捧臭脚。

(5)文集的后六篇,内容比较杂,涉及侯马盟书、简帛古书,等等。

《侯马载书盟主考》是讨论侯马盟书中的人物和年代,这个问题也是长期存在争论的问题。作者认为,主盟人是赵桓子赵嘉,赵嘉的敌人是赵献侯赵化,“丕显※公大冢”是“丕显出公大冢”。近年还有一些学者在继续讨论这些问题。《秦简日书“建除”与彝文日书“建除”比较研究》是一篇跨文化比较研究的文章,作者于结尾处引杨向奎先生说,谓“历史学有三重证据:一是文献,一是考古,一是民族调查”。

重视民族调查的材料,是50年代受马克思主义教育的那一代史学家非常强调的一个特点,高老师也很重视这种比较。《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冠人”俑》是讨论一个小问题。作者参考汉魏隶书的写法,把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一件木俑上的题字释为“冠人”,解释为内侍的宦官。《据武威汉简谈郑注〈仪礼〉今古文》和《从出土简帛经书谈汉代的今古文学》是一组,都是用简帛古书做文献研究。李学勤先生说,认真读过武威汉简《仪礼》的人没有几个。但我知道,高老师就是其中的一个。我曾亲眼见过他在《武威汉简》一书上细密圈点批画,阅读极为仔细。文集的最后一篇是作者为中华书局出版的《四部要籍著述丛刊〈老子〉》写的前言。作者对传世《老子》古本中的四种,即严遵《老子指归》、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河上公《老子道德经章句》和傅弈《道德经古本篇》做了简明扼要的介绍。此文与高老师对马王堆帛书《老子》的研究有关,可以对照参看。

总之,高老师在古文字学领域中涉猎极广,创获实多,所有古文字学家都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

 

考古学是门大学问,好像星汉灿烂,浩瀚无垠。古文字是门小学问,就像费长房跳入的那个葫芦,“既入之后,不复见壶,但见楼观五色,重门阁道”,别有天地(《神仙传》卷九的《壶公传》)。高老师选定考古学中的古文字教学作为自己开垦的园地,在考古学中也许太小,在古文字学中也许太大,两面都不容易讨好。比起他的很多同辈,作为考古学家,他的名气没有某些人大;作为古文字学家,他的名气也没有某些人大。但我以为,作为一个纯粹学者,作为一个忠厚长者,他的勤勤恳恳,与世无争,却是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

关于高老师的为人,我只讲三点。

第一,我的印象是,他是个澹泊名利的人,酷爱学术的人,待人诚恳的人,特别是对于学术同行,无论老少尊卑,总是平等相待,从不议论人家的长短是非,即使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也总是保持着君子风度。我们从他的文章,从他的引用,随处可见,他对他的同行,无论是谁,都抱着极大敬意,哪怕是批评商榷的对象。对学生,也总是能帮就帮,有危难,他会挺身而出;有机会,他会奔走推荐,并不在意感谢与报答。我自己就得到过他的很多无私帮助。

第二,我曾不止一次提到,高老师送我金玉良言:老一代古文字学家,学问很好,但文人相倾的习气也很重,你千万别学这一套,要学,就要学张政�R先生,他的道德文章我们比不了。高老师是讲张先生,但我认为,高老师自己也正具备这种特点。我们回顾他所走过的人生历程,当可看出,凡是出人头地的事,他总是避让躲闪,唯恐不及。这使他失去了一些在别人看来是志在必得的东西,但赢得的却是我们的爱戴,发自内心的爱戴。

第三,高老师有个其乐融融令人羡慕的家庭,他和他的老伴刘老师,过着井井有条非常俭朴的生活,几十年相濡以沫,完美和谐。老两口疼爱儿子、女儿,孩子们也眷念父母,总是惦记着老两口。他们都很有成就,对父母的照顾也很周到。这是他们的福气。过去,高老师身体不是太好,体型略胖,脸色发红,心脏出过问题,一度住院抢救,但1994年到美国访问,经常爬山,身体开始瘦下来,精神也变得很好,好像换了一个人。现在,他每天都在院子里遛弯,没事就在家中练书法,看上去气色越来越好。我认为,人好,受人尊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才是生活中最有价值的事。

 

在《高明论著选集》的序言中,高老师说,在他涉及广泛的这本书中,有个贯串全书的指导思想,也是平素指导他为人、做事和从事学术研究的准则,就是一个“诚”字。他的名字是取自《中庸》的“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他说,“我以诚做人,以诚待人,不凌弱,不谀强,由此使我结交了许多诚挚知己的好友,但也因此遭受一些冷遇甚至是打击。我虽以付出换来苦涩,而终不悔,仍将持诚以恒”。

高老师早年坎坷,一心向学,终遂心愿。对比过去,他对现状总是心满意足,就连大家玩命追逐的钱,他也总是说,太多太多,花也花不完。

真诚的付出,必有真诚的回报。孔子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论语・述而》)。他这一生,确实没有可以愧悔的地方。

2005年2月13日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

 

附记:我当学生的时代,“先生”是指学界长者,如唐兰、于省吾辈,当时年轻一点的老师,如李学勤、裘锡圭辈,一般是称为“老师”,虽然彼此并没有授业的关系。但我总觉得,“老师”的称呼叫惯了,更有怀旧气氛,也更为亲切,故上文一律使用“高老师”。其他学者,反而按现在的用法,一律使用“先生”。上文第一节是参考北京大学考古学系编《北京大学考古学系五十年》(2002年),以及其他一些材料,不太明白的地方,则是请教高老师。凡文中不够准确或存在错误的地方均由本人负责。

 

原文载于《考古学研究》2006年